2011年8月1日星期一

被偷鞋

讣告: NIKE鞋与诗巫留影 (2010)

那是我深爱的一双鞋。陪我踏遍许多地方,现在竟然它的下场是被人偷了。我的反应是很生气的,我不想细谈它的遭遇过程,但就是被偷了。我很想咒偷我的鞋的人,‘打脚’,生疮,然后扑街。为什么一双烂臭鞋你都要?

那是我辛苦赚钱买回来的,你懂什么是私人财产吗?你懂法律的吗?你懂偷别人心爱的东西,是很可耻的吗?

和贼说法律,狗屁不通!

‘不要咒人,想正面些。反正都一两年了,depreciate了!’朋友安慰说

‘所以我可以逛街买新鞋?旧的不去,新的不来?’这样的方式安慰自己,觉得很无奈。感觉生吞,没有剥皮的榴莲那样。

不爽的是被人偷走的感觉。因为,这不公平。

‘难道去报警?一双鞋子,应该不被受理吧!’

为什么马来西亚治安那样的差,干嘛有那样多的偷鞋贼出没在我家附近?!?

没有律师会帮你被偷窃的鞋翻案的,唉!

在愤怒,不岔,埋怨,胡乱发脾气后,在买了新鞋后,运动后,吃完一碗日本拉面后,终于平伏了些许。

或许,NIKE鞋找到了新主人,他的新主人不会亏待他吧。这样也好,新主人会好好帮他冲凉洗澡,爱惜他吧!毕竟偷来不易!

无论如何,祝你新生愉快,但也别忘记,打脚’,生疮,然后扑街的咒语!

亲爱的,诀别了! T_T


注:以上编幅,绝对没有广告成分,只是我从来没有为我的鞋子按过任何名称,故此用了NIKE鞋为名。为我哀悼吧!

5 条评论:

  1. 说起“偷鞋”撩起我这里一心酸的故事:

    几年前我家这区某座公寓的承建商又再度无限停工,这导致一大班的印尼员工因没工开唯有转而偷鞋子在夜市卖维生。

    虽然偷姑且不对,但我想罪魁祸首应该还是那些在法律上没有“罪”的承包商吧。想想在无生计的情况下他们没盗没抢还不算太“坏”,他们也不能随便到外找临时工(看看街边常常被警察(不是移民局,是警察!!)“盘问”的心酸情况就知道)。

    这批会拿准证过来安安分分当个建筑员工的人有机会也不会想走“偏”吧?

    (我其实有一奇怪的逻辑:只要一人还没到抢、 盗、掠的地步还不算太坏,偷的至少还有一颗知耻之心,这种和掠夺匪是另一种层次的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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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@kheeka 所以我要到夜市,看能买回我的鞋吗?呜呜呜
    那些承包商跨了,没有把他们遣送回去吗?唉,唯有相信这句话,有头发谁要做癞痢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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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@piksum 不用哀悼,我明年生日礼物,一双鞋子,你的咯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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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非常有可能!哈哈!

    如果承包商这么负责任,就不会有这么多房屋搁置计划……(之前提到的先建后售计划也无声无息了……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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